川会行党〔2023〕16号
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各基层党组织: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1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为支持行业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现就省委两新工委统筹安排的2022年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我省已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行业基层党组织(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和省注协党支部,截至2021年12月底共181家,其中当年新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5家,详见附件)。
二、补助标准
根据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安排和财政厅下达的经费预算,本(批)次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额度为:新建基层党组织8000元/家,其他基层党组织3000元/家,总计56.8万元。
三、资金来源
省财政厅预算安排的省委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工委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023年省委两新工委通过省财政厅下拨2022年行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56.8万元。
四、使用范围
党建经费应全部用于党建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如:召开党内会议、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购买学习资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等。
联系人:蒋演 联系电话:028-85315757
附件: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2022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补助名单.xlsx
中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