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全省力争累计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4万套(间)
1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新闻发布会。
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以下简称《四川标准2021》)已于近日印发实施。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四川标准2021》涵盖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以及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两保障”,共9个方面、22类、83个服务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了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
记者了解到,《四川标准2021》在保障领域和类别上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服务项目数量和标准略有提高,“国家标准明确的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并与各行业标准充分衔接,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
就业:
从“机构找人”到“人选机构”
据介绍,本次发布实施的劳有所得12个服务事项,聚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将积极对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大力募集就业见习岗位,让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尽快进入就业准备活动中去。
此外,对年龄较大、身体有残疾、脱贫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开展就业援助,通过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
在职业技能培训方面,从2021年开始,四川省大力推进“职业培训券”改革试点,推动培训模式由“机构找人”向“人选机构”转变,进一步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劳动权益维护方面,结合新的标准实施,大力推广电子合同应用,引导企业科学制定薪酬分配策略。
住房:
今年改造3.5万套棚户区项目
据介绍,截至到2021年底,全省已经有公租房63.9万套,其中政府投资公租房51万余套,在保对象是60.2万户。同时,加大了对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的力度,共向38.4万户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6.1亿元,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将30多万农民工等新市民群体纳入了保障范围。除了双困家庭之外,我省将公租房保障范围还扩大到了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群体,切实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
2021年,我省已经启动了6个城市作为示范,已经筹集了6.34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25年,力争全省筹集34万套(间),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2022年,还将实施3.5万套棚户区改造项目,按照新的4+2类重点保障对象全面推进农村地区的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教育:
“增、扩、提”推动学有所教
在学有所教领域,主要涉及4大类、11个项目,实现了对国家标准的全覆盖,且略有提高和拓展,突出表现在“增、扩、提”3个字上。
“增”就是增加了2个服务项目:增加为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和民族自治地区普通高中免费提供教科书。
“扩”就是扩大了5个项目的服务对象: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服务对象扩大到民族自治县、民族待遇县在园幼儿;农村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服务对象扩大到民族县县城义务教育学生;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服务对象扩大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服务对象扩大到民族地区一、二年级学生和“9+3”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服务对象扩大到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所有在校学生。
“提”就是提高了2个项目的服务标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省级试点县和民族县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膳食补助服务标准,由每生每天4元提高至5元;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服务标准,还明确了民办学校参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减免补助。(记者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