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会行党〔2019〕46号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1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决议,现就2019年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建经费补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助范围
我省已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截至12月1日共166个,详见附件)。
二、 补助标准
根据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每年由协会会费补助党建工作经费5000元。
三、 使用范围
党建经费应全部用于党建工作,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如:召开党内会议、开展组织活动,购买学习资料和党务书籍等。
四、 其他要求
请涉及到本次经费补助的基层党组织认真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如有问题于12月9日前将正确的账户信息发送至scicpadj@163.com,联合党支部请报党支部书记所在会计师事务所账号信息;开户银行信息如有分行、支行、分理处的,请务必列明。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年度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名单及银行账户信息统计表
中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