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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更新|服务业发展资金政策延期至2028年!137号文全文解读,申报、分配、禁忌一次讲清
来源:综合部 | 作者:综合部 | 发布时间: 10天前 | 5154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重磅更新|服务业发展资金政策延期至2028年!137号文全文解读,申报、分配、禁忌一次讲清
2026年5月15日,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新版《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6〕137号),同时废止2023年旧版管理文件。新规落地后,中央服务业扶持资金迎来新一轮制度升级,政策实施周期直接延续至2028年,给各地政府、商贸企业、产业园区吃下了三年稳定发展的“定心丸”。
作为支撑国内消费扩容、商贸流通升级、现代服务业提质的核心中央专项资金,本次新规调整了资金支持重心、优化了分配测算规则、压实了全流程绩效管理与监督追责机制。相比于旧版政策,新版内容更贴合当下扩内需、促消费、数字化转型的发展大势,实操性更强、边界更清晰、监管更严格。
为方便各地财政、商务从业者以及广大服务业企业精准吃透政策、规范申报、合规用款,本文结合137号文全文,从政策定位、支持范围、分配规则、申报流程、资金管理、绩效监管、红线禁忌等维度,进行全方位、通俗化、实操化解读。

一、政策总览:核心定位、实施周期与管理原则全面升级

1. 资金核心定位:聚焦内需,服务实体经济

新规明确,服务业发展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核心目标紧紧围绕畅通国内大循环、落实扩大内需战略,重点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现代服务业提质升级、居民消费扩容提质三大方向。
简单来说,这笔资金的核心作用就是以财政小资金撬动社会大资本,补齐服务业发展短板、激活城乡消费活力、推动传统商贸向数字化、现代化转型,并非用于地方财政兜底、弥补收支缺口。

2. 政策周期延期至2028年,形成长效扶持机制

旧版政策已于2025年到期,本次新版办法明确将实施期限延长至2028年。同时建立了到期评估机制,在政策期满前,财政部、商务部将结合三年实施成效、产业发展现状、资金使用绩效,综合评估是否继续延续政策、调整扶持方向与资金规模。
这一调整彻底改变了以往短期、碎片化的扶持模式,各地可依托三年稳定政策周期,提前布局项目储备、制定中长期服务业发展规划,企业也可放心规划长期升级、改造、扩产项目。

3. 管理原则公开透明,绩效导向贯穿全程

新规确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聚焦重点、讲求绩效”四大核心原则,所有资金支持政策,均严格对标国家关于服务业发展、扩内需、促消费的顶层部署,杜绝地方随意调整扶持重点、偏离政策初衷。尤其是“讲求绩效”被提升至核心位置,资金分配、项目扶持、后续监管全部与绩效结果深度绑定。

4. 央地权责清晰,四级主体各司其职

本次新规进一步理顺了财政部、商务部、省级主管部门、申报主体四方职责边界,彻底解决以往权责交叉、责任模糊的问题。
财政部主要负责资金预算编制、分配方案审核、预算下达、绩效评价与政策评估,守住资金合规与安全底线;商务部主要负责梳理年度扶持重点、组织项目申报评审、拟定资金分配建议、指导地方政策落地、开展年度绩效评价。
省级财政、商务部门承担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地区项目储备、申报审核、资金拨付、全过程绩效管理与日常监管;各类申报企业、园区、试点区域则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高效落地的主体责任,是资金使用的第一责任人。

二、支持范围更新!三大赛道锁定未来三年扶持重点

新版办法对资金支持范围进行了优化调整,紧跟消费升级与数字经济发展趋势,重点向消费新场景、下沉市场、数字赋能商贸倾斜,具体分为三大类。

1. 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激活内需市场潜力

这是当前政策的第一扶持重点,核心围绕消费提质扩容展开。一方面支持康养、家政、文旅、体育等服务消费提质惠民,丰富居民高品质服务供给;另一方面重点激发县域、乡镇等下沉市场消费活力,完善基层商业网点布局。
值得重点关注的是,新规首次明确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在消费领域的落地应用,智慧商圈、数字化门店、新零售改造、即时零售配套等数字化消费项目,均纳入扶持范围,是企业申报的全新风口。

2. 补强商贸流通短板,提升产业供应链竞争力

针对当前流通体系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保供能力不足、协同性不强等问题,资金重点支持流通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冷链物流、仓储配送、应急保供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大力培育现代供应链体系,推动商贸上下游企业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提升流通体系现代化、集约化、抗风险能力。

3. 落实国家专项部署,动态补充扶持事项

针对党中央、国务院年度部署的服务业重点工作、专项攻坚任务,新规预留了弹性支持空间,可根据年度经济形势和工作安排,动态调整、新增扶持事项,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三、资金分配方式详解:三种模式并行,分配权重公开透明

新版办法明确,服务业发展资金采用项目法、因素法、两种方式结合三种分配模式,不同类型项目对应不同分配规则,适配性更强、公平性更高。

1. 项目法:重大项目、示范试点专属模式

针对需要落地具体实体项目、全国统一推进的政策性事项和重大示范任务,主要采用项目法分配。由商务部联合财政部发布全国申报通知,通过专家评审、竞争性择优遴选确定支持对象,资金定向拨付至具体项目、企业或示范载体。各类国家级试点示范,基本均采用竞争性评审方式选拔,优质项目、优质主体优势更加明显。

2. 因素法:地方统筹资金核心分配模式

用于支持地方整体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切块资金,全部采用因素法测算分配,三大测算权重公开固定,最大限度杜绝人为干预,完全凭工作实绩分配资金。
其中,地方服务业发展及工作开展情况权重占比60%,是核心考核指标,涵盖地区消费规模、服务业产值、市场主体培育、试点建设成效等核心实绩;资金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权重30%,重点考核往年资金使用效率、合规情况、结余整改情况,倒逼地方加快资金落地、杜绝资金闲置;地区倾斜权重10%,兼顾区域均衡发展,适度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缩小区域服务业发展差距。
切块资金下达地方后,省级部门可结合本地产业特色,自主筛选扶持项目、细化支持标准,赋予地方充足的统筹自主权。

3. 组合分配法:兼顾顶层统筹与地方创新

对于既需要中央统一部署、又需要地方因地制宜落地的复合型任务,采用因素法和项目法相结合的分配方式,具体细则由年度工作通知明确,兼顾政策统一性和地方灵活性。

四、支持对象与方式明确,资金使用红线不可触碰

1. 多元支持对象,覆盖全层级发展载体

资金支持对象不再局限于单一企业,涵盖符合条件的企业、具体建设项目,以及获批试点的城市、产业园区、商业集聚区等区域载体,兼顾微观市场主体培育和宏观产业平台建设。

2. 四种合规支持方式,适配不同项目类型

新规明确财政补助、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四种合规支持方式。基建类项目适合定额财政补助,企业经营性贷款适合贴息扶持,完成年度目标的示范主体可适用以奖代补,公共服务类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地,适配场景十分灵活。

3. 明确资金使用禁区,违规一律追责

为杜绝资金滥用、闲置、套利等问题,办法划定了明确的禁止性条款。严禁挤占、挪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偿还政府债务;严禁用于单位人员经费、办公经费、新建政府楼堂馆所等违规支出;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除特殊政策规定外,不得重复申报。所有虚假列支、套取资金、违规使用的行为,均会被严肃追责。

五、申报、审核、拨付全流程规范,时效要求严格落地

1. 统一申报启动,省级统筹初审上报

每年由财政部、商务部联合下发年度工作通知,明确当年扶持重点、申报条件、材料要求和时间节点。所有项目由省级商务、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辖区申报、初审把关,汇总后统一上报两部委,同时抄送当地财政部监管局备案,不接受企业越级申报。

2. 法定拨付时限,杜绝资金长期滞留

新规设置了硬性时间要求:全国人大批复年度预算后90日内,中央资金必须下达至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收到资金指标后30日内,必须完成资金二次分解下达。双重时限硬性约束,从制度上解决资金拨付慢、账面闲置久的问题。同时,为加快项目落地,符合条件的优质项目可实行先预拨、后清算的模式,有效缓解企业前期垫资压力。

3. 项目储备+公示备案,流程全程公开

新规要求各地建立常态化项目储备库,动态更新成熟项目,保障资金下达后可快速落地。地方资金使用方案需由财政、商务部门联合制定,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拨付资金、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方案同时抄送属地监管局。

4. 结余资金规范清理,盘活存量资源

针对资金沉淀问题,新规明确结余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严格按照国家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规定清理收回,彻底杜绝资金长期闲置、沉睡账面的问题,最大化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 资金支付合规管理

所有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的项目,全面落实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保资金流转全程合规、可追溯、可监管。中央本级单位承接的项目,参照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同等监管。

六、全链条绩效管理,绩效结果直接挂钩资金分配

本次新规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将绩效管理贯穿资金全生命周期,彻底改变“重拨付、轻成效”的传统管理模式。
财政部、商务部将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核心依据,对绩效完成差、目标未达标、资金问题较多的地区,直接核减下一年度资金额度。地方各级部门需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开展动态监控、事后完成全面自评,按时报送绩效材料。
对于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和主体,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核算、按时报送运营数据、配合绩效核查,未完成承诺目标、绩效不达标的主体,将被依规扣回扶持资金,取消后续申报资格。

七、多层级监督+严格追责,筑牢资金安全防线

新规构建了“属地监管+垂直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实现资金使用全流程无死角监管。
地方财政、商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自查,及时整改申报、使用环节的各类问题;财政部属地监管局开展独立财会监督,常态化实地核查;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监督;所有公示内容、扶持名单、绩效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同时,新规明确了双向追责机制。企业、主体存在虚报冒领、挪用资金、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的,将追回全部资金、纳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各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审核不严、监管缺位等问题的,严肃追究政务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八、新旧政策衔接与地方落地要求

本办法自2026年5月15日正式施行,2023版旧办法同步废止。新旧政策平稳过渡期间,已启动申报、尚未完成拨付的项目,评审环节按原有规则执行,后续资金管理、绩效监管、整改追责全部按照新版高标准执行,2027年起所有项目全面适用新规。
各省级财政、商务部门可结合本地产业实际,制定属地实施细则,细化申报流程、补贴标准、预拨清算规则等实操内容,但不得降低中央监管标准、放宽资金使用门槛,细则需按要求报备两部委及属地监管局。

九、政策总结与行业机遇解读

本次《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是国家立足扩内需、稳消费、促转型推出的重要财政制度升级。三年稳定的政策周期,为服务业转型升级提供了稳定预期;清晰的支持赛道,精准对接了数字消费、下沉市场、现代流通三大未来风口;透明的分配规则、严格的绩效监管,让财政资金更加精准滴灌实体经济。
对地方政府而言,需要快速完善项目储备库,重点布局新规扶持的优势赛道,狠抓资金执行效率与绩效管理,争取更多中央资金支持;对商贸、零售、物流、数字服务企业而言,本次新规释放了大量政策红利,数字化改造、县域市场布局、供应链升级、便民服务提质等项目,均迎来绝佳的申报窗口期。
未来三年,中央服务业扶持资金将持续聚焦消费扩容、流通升级、数字赋能,持续助力国内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激活内需市场新动能,为经济稳增长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