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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公园城市·安逸家园”建设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
四川省“公园城市•安逸家园”建设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