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0765299


​​扫码关注

公众号​​​


028-86957846

028-86957847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项目申报指南(2025年度)
来源: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 作者: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 发布时间: 135天前 | 4033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川评协〔202455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申报指南请各机构遵照执行

一、申报主体

(一)申报单位为已加入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的单位会员;

(二)申报个人为在四川省资产评估机构专职工作的执业会员。

二、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针对在 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新取得并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培养奖励项目。

三、申报时间

2025121日至20251231日,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享受奖励权利,不可追溯。

  四、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详见《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暂行办法》(川评协〔202455号)

五、申报项目和报送材料

项目名称: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奖励

1.奖励条件

1)机构从业人员,在四川地区通过考试新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2)登记成为省评协正式执业会员;

3)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 年以上。

2.报送材料

1)《新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报表》(见附4);

2)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3)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4)近3年劳动合同;

5)连续3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以上资料第(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二)项目名称:高层次人才称号奖励

1.奖励条件

1)取得省级以上资产评估行业高层次人才称号;

2)登记成为省评协正式执业会员。

2.报送材料

1)《高层次人才称号奖励申报表》(见附5);

2)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3)高层次人才称号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第(2)、(3)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三)项目名称:新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奖励

1.奖励条件

1)新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登记成为省评协执业会员;

3)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 年以上。

2.报送材料

1)《新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奖励申报表》(见附6);

2)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在线验证报告

3)执业会员证书;

4)近5年劳动合同;

5)连续5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以上资料第(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四)项目名称:新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奖励

1.奖励条件

1)新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2)登记成为省评协正式执业会员;

3)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专职从业 年以上。

2.报送材料

1)《新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奖励申报表》(见附7);

2)职称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正式执业会员证书;

4)近5年劳动合同;

5)连续5年以上社会保险缴纳凭据。

以上资料第(2)、(3)、(4)、(5)项验原件,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第(1)项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原件2份。

  、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材料准备

各申报单位须按以下规范准备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1. 装订要求:所有申报材料须依序排列,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封面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为复印件时,同时提供相关的原件备查
    2. 提交份数: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需准备一式2份。
    3. 装订顺序:材料须按下列顺序整理装订:
     1)《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资料(2025年度)》(附件1封面)
     2)《申报项目奖励资金汇总表》(附件2
     3)《单位账户信息表》(附件3
     4)《新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报表》(附件4)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5)《高层次人才称号奖励申报表》(附件5)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6)《新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奖励申报表》(附件6)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7)《新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奖励申报表》(附件7)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

申报单位(个人)应当根据《办法》和申报指南要求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递交至省评协考培部,电子PDF版以单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受理及审核

评协根据《办法》及本申报指南进行受理审核。

(四)公示

省评协在官网公示拟奖励名单及奖励金额等事项,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理由、事实依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省评协将根据意见反馈进行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五)奖金发放

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省评协根据名单正式拨付奖励资金。奖励资金实行总额控制,申报金额超过总额上限时将相应调整发放标准。

 、其他事项 

(一)不予奖励的情形

申报年度内申报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中评协或省评协自律惩戒的;

2.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违背公序良俗、破坏行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5.省评协认定的其他情形。

申报机构如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办理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励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并将该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由机构退回省评协。

(二)本申报指南及其他未尽事宜,由省评协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文利;

联系电话:028-86627018

联系邮箱:2532279026@qq.com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20号亚新大厦9912室。

 

 附件:1.封面: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资料

      (2025年度)

2.申报项目奖励资金汇总表

 3.单位账户信息

 4.《新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报表》

 5.《高层次人才称号奖励申报表》

 6.《新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奖励申报表》

 7.《新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奖励申报表》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1117

附件1.(封面)四川省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奖励资金项目申报资料(2025年度).doc

附件2.申报项目奖励资金汇总表.doc

附件3.单位账户信息.doc

附件4.新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5.高层次人才称号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6.新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7.新取得资产评估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奖励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