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充分发挥党建优势 防范执业风险 提升审计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及分类办法》(川注协〔2023〕9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及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
现请你所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于9月9日前,将反馈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我会注册部。
联系人:吕海军,联系电话:028-85315722, 邮箱:sczc321@163.com
附件:
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及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