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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对2018年度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公示项目给予会费补助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 作者:德文咨询办公室 | 发布时间: 1797天前 | 26881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注协〔2019〕44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因故撤销,为确保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政策和项目的延续和承接,推动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有效实现,经省注协第五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对经过“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后的扶持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由协会会费在2019年度予以安排解决,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补助对象及金额

《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示》表中的会计师事务所扶持项目(详见财政厅官网公告公示栏目http://czt.sc.gov.cn/new_web/new_NewShow.jsp?action=1&id=4495&tname=%E5%85%AC%E5%91%8A%E5%85%AC%E7%A4%BA&TS=1559287556696)。

二、 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助方式,各事务所应按照《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示》表中的对应补助项目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 其他要求

    为便于会费补助资金的顺利拨付,请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认真核对账户信息(详见附件2),如有疑问请于6月10日前联系省注协综合部。

联系人:余立力,联系电话:028-85313735。

特此通知。

附件:1. 四川省财政厅2018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公示

2.2018年专项资金补助事务所账户信息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