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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作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 15天前 | 22182 次浏览 | 分享到: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202437号),根据科技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44178:006516:00(港澳台项目除外,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52818:00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指定邮箱。

港澳台项目的申报单位于20245138:002024628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62018:00前登陆四川政府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国际合作处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申报书简表的,科技厅将不予推荐。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批项目由科技厅国际合作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石梁萍

  话:028—86669687

  箱:sckjtghc@163.com

附件:申报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