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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独立性专项监管自查工作小组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发布时间: 1069天前 | 3711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依据2023年5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 2023年5月至6月底为全国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自查阶段。

全体合伙人:

依据2023年5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 2023年5月至6月底为全国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自查阶段。为推动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自查阶段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开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经全体合伙人研究决定,现将成立独立性专项监管自查工作小组事宜通知如下:

组长:许兵伦  全面负责本次独立性专项监管自查情况的领导工作,组织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审定独立性专项监管自查报告。

副组长:陈凤平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附件:1-1独立性监管重点规定的监管内容,负责组织全体合伙人对其执行的审计项目逐项进行对照自查工作,汇总各合伙人独立性专项监管自查情况,撰写独立性专项监管自查报告;负责对接监管机构对本所抽查阶段、督促整改阶段的独立性检查及整改工作。

成员:全体合伙人  合伙人执行的审计项目,合伙人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附件:1-1独立性监管重点规定的监管内容,逐项进行对照自查,向工作小组副组长汇报独立性专项监管自查情况。

 

附件:《关于开展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机构独立性专项监管行动的通知》

 

 

 

 

四川德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