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会行党〔2023〕21号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16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按照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相关决议,现就2022年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经费补助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我省已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以支部为单位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218个,详见附件)。
二、资金来源及补助标准
根据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五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决议,每个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在“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每年按照5000元标准予以工作活动经费补助。
三、使用范围
党建补助经费应全部用于党建工作,务必做到专款专用,如:召开党内会议、实施党员教育培训、购买学习资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各项社会公益活动等。
附件:202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工作经费补助名单.xlsx
中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